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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(1 / 2)

刺客忙于杀人,怎么会无缘无故去对一条狗动手呢?

会不会是金桂从一开始就察觉了有不速之客,却因为无法发声而不能警示众人?

会不会是金桂咬着刺客的后腿阻拦其前进,被急红了眼的刺客一刀剖腹?

无人得知。

开膛破肚有多疼啊?怎么能拖着残躯、越过那么多障碍来寻主?王遗策伸手,摸着黄犬沾血发硬的皮毛,上面已经没了温度。

世事无常,有的妖,一夜之间就能失去许多珍视的存在,比如母妃,比如金桂。比如王遗策从那后,再没听过宫中有孩子和女人的嬉闹声。

她一夜之间长大了,狗洞已经不能供她出入,她开始走正门,去听前朝的尔虞我诈、阴谋诡计。

去听听,是什么东西夺走了她的义母和金桂。

见的人越多,王遗策越不能理解金桂。为什么有狗洞可钻却不跑?为什么宁愿待在伤害过它的人身边也不偷偷离开?皇宫的饭就那么好吃吗?好吃到金桂扔了性命,也非得留在宫里。

“若它是为你才留在宫里的呢?”王遗风说。

“为什么?”王遗策不理解,“是我害的它没了舌头。”

“你那天出去没带钱,金桂不是买来的,你也不会去偷小狗……那金桂是哪来的?”王遗风问。

王遗策摸了摸鼻子,目移至窗外的景色上。

好半晌,她才闷声答道:“街上捡的。”

王遗风追问:“怎么捡的?”

“有恶犬咬它,我上去面露凶光,吓退恶犬,所以它认我做老大,跟着我回来了。”

“犬是忠心生灵,记人好而不记人坏,最是知感恩。你一时待它好,它便能一世待你好。”

王遗策想,她的一世还没过完呢。

金桂的一世,最长不过十几年,可她将金桂带回来了,使金桂的寿命缩短到了仅仅两年。

不恨吗?

明明有机会多活十多年,多吃些好吃的,多领略些人间好风光。

她所珍视的那些凡物,一直在离她而去。

……

王遗策猛然睁开眼,她捧起趴在她胸前的庞害脑袋,逼着庞害和自己的对视。

她问道:“开灵智后得以修妖长生,对你来说是不是个天大的好事?”

庞害早就习惯了王遗策狗一阵猫一阵的咋呼,她答道:“那是自然,好的不得了,不然我也没法活到如今,同你在一起。”

她说完顿了顿,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,“给我开灵智的,是你。我很感激你,打算用一辈子帮你……”

“停停停!”王遗策赶忙打断犬妖立誓,“不是我给你开的灵智,是金銮给你开的。你也不必用一辈子为我做什么,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。”

可别再出一个金桂了!

庞害眨了眨眼。

虽为一体,但王遗策没有金銮的记忆,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有那么个身份也是正常的,谁都不希望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牵扯上一堆前尘纠葛。

可庞害不愿意就这么算了,她总想从王遗策那里找点两妖独有的、不同于他妖的羁绊,比如是王遗策的前身给她开的灵智,比如她们两个都曾伪装过一国皇子,比如两妖比柳叶黄纵美和灰宝还要先认识彼此。

她希望自己对于王遗策来说是特殊的,越特殊越好,而“帮她开了灵智”是最能体现两妖关系不一般的地方。

“我的生活里,要有你。”庞害忽然低声说,“不然没法过的好。”

她才认识多少妖怪啊?按照认识的先后来论,千山走后,她熟识的妖怪只剩了个王遗策,另三个女妖都是后来的,是千山走后,她们才慢慢开始熟络起来的。

犬是群居生灵,最恨孤独。庞害曾有很长一段时间,将灵智初开时看见的那一点云中金光当做活下去的盼头,她总觉得自己能被天神选中开了灵智,那一定是身上有什么过妖之处。

还没能化形时被狗贩子抓走,刀劈脑袋她没死;后来被假术士抓去火燎,皮肉俱焦她也没死。命硬是追逐金光的前提,她得活着,活到哪天升上神界,去见一见那抹金光的全貌。

去看一看那令她启心明志的天神,是何种模样。

未及她成仙,神便下凡了。轻飘飘地落到了玖国的皇城中,令她一见倾心。

朝思暮想八百秋,不知初见是重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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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鼠狼,说一个我真实经历的事。

这种小东西是我的童年英雄,我对黄鼠狼的崇拜比对奥特曼的还真。

就是,南方的那种大老鼠,特别大,一点都不可爱,还不怕人,不像北方的那种小耗子。

小时候我在南方,有一段时间住在一个临近工地的地方,楼下隔壁建筑物前有个铁皮搭起来的厨房,经常有剩饭就放在那里的橱柜里,那橱柜后面被老鼠开了个大洞,老鼠天天进出吃剩饭跟吃自助餐一样,被剩饭养的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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