饕餮们连毛带皮地买了一只活鸡,算下来鸡肉的单价比猪肉都要贵。
但有句俗话说得好,傻人有傻福,老天疼憨人。
傻子们虽然买了只天价贵鸡,但好歹这鸡长得好,凭本事让自己勉强称得上物有所值。
当饕餮们踩点下班奔向分店时,大老远地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。
太香了,店外蹲了好几只大黄中黄小黄,口水滴答,不舍得离开。
杨东风一马当先,撒着欢冲进了店内。
“明珠妹妹,我来吃鸡了!”
贺明军意味不明地看了这小子一眼,啧了一声,说:“坐,人来齐了就上菜。”
杨东风急切道:“不用等了,我来了就算人齐,咱们先上菜吧!”
晚了一步的饕餮们接二连三涌进店内,正好听到了这句话。
有人上去就勒住杨东风的脖子,说:“你小子胆儿肥了,还想吃独食?”
“杨东风,你是不是忘了这鸡可是我们大伙儿一起买的?”
还有人说:“明军儿,待会儿别给这家伙上筷子!”
贺明军欢乐地应了一声:“哎,没问题!”
杨东风求饶:“兄弟们,我错了,我真错了,等下我自罚三碗……”
围观的孙向前听出不对。
“是自罚三杯吧?哪有人自罚三碗的?”
梁志胜一针见血:“他想趁机多吃!”
徐和平说:“小老板不许店内饮酒,他就算想自罚三杯,店里面除了白开水也没有让他喝的。”
饕餮们也听出了问题,大伙儿互相一对眼神,几个人抬手抬脚地就将杨东风抬了起来,吵吵嚷嚷出了店门,直冲店外最大的那棵树。
遥遥的,外面传来一声杨东风的惨叫。
“啊,我的鸡——”
店内几个男人听到这一声,下意识就夹紧了双腿。
啧,听起来就很痛。
贺明珠听到声音从厨房出来时,饕餮们嘻嘻哈哈进了店,杨东风落在最后,一瘸一拐地挪进了门。
她不确定地问他:“你还好吗?”
杨东风双目含泪,坚强地说:“我很好,明珠妹妹,鸡肉做好了吗?”
鸡肉当然已经做好了。
一盘接一盘的菜,流水般从厨房里送了出来。
第一道菜是卤鸡零件。
鸡脖鸡爪加鸡翅,一共是五块,先到先得。
杨东风眼疾手快抢到了只鸡爪,二话不说赶紧往嘴里塞。
这鸡爪在卤汤里泡了一下午,吃透了咸香浓郁的卤水,肉质饱满,软烂入味。
牙齿叼住轻轻一撕,富含胶原蛋白的鸡爪肉就落入口中,软糯与弹性同时存在,口感奇妙极了。
吃掉表面那层皮肉,就露出了包裹在骨头上的筋和掌中宝。
这可是鸡爪上的精华,特别是掌中宝,脆嫩而有嚼劲,q弹可口,吃起来咯吱作响,是鸡身上独一无二的好吃又好玩的特殊部位。
没抢到鸡零件的其他人看到杨东风不说话,全神贯注地啃鸡爪,噗噗噗往外吐鸡骨头。
另外几个人的吃相和杨东风也差不多,其中抢到鸡翅的家伙,嫌吐骨头麻烦,竟然咯嘣咯嘣把鸡骨头嚼着吃了。
有人问他咬得动吗,这位仁兄憨厚一笑:“鸡翅卤到位了,骨头软得很,一咬就碎。而且啊,这骨头特别香,里面全是卤汁,越嚼越香。嘿嘿,吃完了还想吃。”
大伙儿再看他那张憨厚的脸,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家伙分明是满脸的炫耀。
幸好下一道菜端了上来。
这道是麻辣鸡丝,用的是从鸡身上取下来的鸡胸肉。
鸡胸肉焯水后撕成细丝,加酱油耗油白糖五香粉等调料腌制。上桌前起锅烧油,油热后下入鸡丝,反复翻炒直至鸡丝变色,再加入花椒辣椒,出锅前撒上孜然和白芝麻。
鸡丝吃透了花椒的麻味和辣椒的辣味,又加上了孜然的辛香和白糖的微甜,吃起来咸甜麻辣。
都说吃口咸的再吃口甜的可以无限循环吃下去,这一道菜有咸又有甜,还有吃得舌尖酥麻、脸蛋滚烫的麻辣味儿,自成一体化的咸甜永动机。
饕餮们都快抢疯了,顾不上青工友谊兄弟感情,筷子使得如兵器,在饭桌上来了一场华山论剑。
“我先夹到的!”
“你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了,该论我了!”
“谁刚刚打了我一下?”
“这是我筷子,别夹错了!”
孙向前举着筷子目瞪口呆,还是梁志胜抢了一筷子鸡丝,给他分了一半。
“好学生,别磨蹭了,再不吃就没有了!”
贺明军闲云野鹤地远远站着,瞧着那边桌子上的一团乱象,闲闲地感叹了一句:
“不就是道炒鸡丝么,至于抢成这个德行吗?”
徐和平侧目:“小老板都给你开了小灶,你当然不用抢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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